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
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獎勵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著名的科學家侯德榜先生是中國化學工業的奠基人之一,為世界化學工業特別是制堿工業的發展做出了杰出貢獻。為紀念侯德榜先生對化學工業和化工科技事業發展所做出的貢獻,鼓勵和表彰后人,中國化工學會于1999年設立“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本獎勵向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報告并獲準進入“社會科技獎目錄”,實行規范化管理,并接受監管和指導。
第二條 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的宗旨是激勵廣大化工科技工作者認真貫徹科教興國戰略,積極投身化工科技事業,增強廣大化工科技工作者的使命感和榮譽感,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第三條 由中國化工學會籌集和有關單位捐資作為獎勵經費,用于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的獎勵。
第二章 獎勵范圍及基本條件
第四條 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的獎勵范圍為全國范圍內長期工作在教學、科研、生產和工程設計第一線的化工科技工作者以及對化工科技進步做出重要貢獻的其他人員。
第五條 候選人的基本條件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模范遵守職業道德,具有愛國主義和求實創新、努力拼搏、無私奉獻、團結協作精神,在化工領域科學技術實踐中做出重要貢獻,取得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章 獎項設置及獎勵名額
第六條 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設置三個獎勵類別:
(一)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成就類;
(二)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創新類;
(三)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青年類。
第七條 每年度獎勵名額不超過50名,其中成就類不超過5名、創新類不超過15名、青年類不超過30名。
第四章 評選標準
第八條 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成就類評選標準
在化工領域長期致力于科技創新并在科學技術實踐中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工作中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一)在應用基礎研究工作中,提出新的思想和見解,經驗證后具有應用前景并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者;
(二)在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實踐中,勇于創新,做出重要貢獻,并已取得重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核心知識產權者;
(三)在科技成果轉化中,成績突出,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者。
第九條 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創新類評選標準
在化工領域科學技術實踐中取得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業務工作中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一)在應用基礎研究工作中有創造性貢獻,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達到國際同類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
(二)在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實踐中起到了突出作用,有重大技術革新或解決了關鍵性科學技術難題,并已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知識產權者;
(三)在科技成果轉化中,有突出業績,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者。
第十條 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青年類評選標準
在化工領域科學技術實踐中做出重要貢獻,取得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年齡不超過40周歲(以申報年度的6月1日為基準日),在業務工作中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一)在應用基礎研究工作中,有創造性科技成果或新理論;
(二)在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實踐中,勇于創新,做出重要貢獻,并已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知識產權者;
(三)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積極應用、推廣科學技術成果,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五章 提名工作程序
第十一條 候選人提名
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候選人通過提名方式產生。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候選人必須為中國化工學會專業會員。
具有候選人提名資格的單位包括:
1.中國化工學會單位會員。每個單位提名的成就類候選人不超過1名,創新類候選人不超過1名,青年類候選人不超過2名;
2.中國化工學會分支機構。每個分支機構提名本領域的成就類候選人不超過1名,創新類候選人不超過1名,青年類候選人不超過2名。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學化工學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學化工學會提名的成就類候選人不超過1名,創新類候選人不超過1名,青年類候選人不超過2名。
第十二條 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候選人提名表》及證明材料附件,附件包括獎勵證書、代表性專著及論文、專利目錄及代表性專利證書、其他知識產權、技術鑒定、技術應用證明、應用效益證明等主要科技成果證明材料。每位被提名人僅可被提名三類獎項中的一個,提名表提交后不可更改。
被提名人所提供的提名材料須真實有效,且不存在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科學技術保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形。
建立科技保密審查機制,確保涉及國防、國家安全領域的保密項目及其完成人不得被提名。
第十三條 獲獎后的再提名
對已獲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任一類獎項的被提名人,須暫停兩個年度后可再次被提名為更高獎項。再次被提名更高獎項時,在原獲得相關獎項后所新取得的成果、獎勵、論文和專利等工作業績占比均不得低于50%。
第六章 評審工作程序
第十四條 中國化工學會設立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由若干名專家組成,設主任1名;在學會秘書處設立獎勵辦公室,獎勵辦公室在評審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程序
(一)獎勵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核。
(二)評審委員會專家依據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評選標準,對候選人單獨進行初審打分。每位被提名人的材料須經不少于5位專家初審。
(三)根據初審得分排名,按授獎名額的120%比例確定候選人員名單提交評審委員會進行會議評審。
(四)評審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評審結果,獲得贊成票達到或超過與會專家三分之二者方可作為擬授獎人選。
(五)評審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候選人不得作為評審委員或專家參加評審。與候選人存在近親屬、利害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公正性的評審委員或專家在評審時應當回避。
(六)征得擬授獎對象同意后,將擬授獎人選在中國化工學會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無異議或異議已處理完畢、不影響授獎的擬授獎候選人,提交中國化工學會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給予表彰。
第七章 評選周期和表彰方式
第十六條 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每年評選表彰一次。
第十七條 獎金贊助單位在當年學會的相關活動中享有宣傳權。
第八章 爭議處理與罰則
第十八條 對于存在違法違紀或者學風道德、科研誠信等方面不端行為的被提名人或獲獎者,撤銷其獎勵。
第九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經2023年11月27日中國化工學會第四十一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后執行,原《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獎勵辦法》同時廢止。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中國化工學會秘書處負責解釋。